【法邦网资讯】据《以色列时报》四月三十日最新信息,以色列踩踏事件伤亡人数上涨至四十四人,另有一百余人受到伤害,人员伤亡中还包含小朋友。

《以色列时报》:伤亡人数上涨至四十四人
据报道,现阶段千余人仍在现场,且有百余人企图持续来进行活动,并拒不接受警察的撤离指令。
当日零晨,以色列北边一个朝圣地在举办宗教信仰的活动时产生踩踏事件。据了解,政府准许的集聚总数限定为一万人,但的活动策划者表述,当日实际上大约三万人从国内各地赶到现场。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称这种事情是“一场恐怖的灾祸”。
法邦网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
踩踏致人死亡不属于犯罪。
踩踏属于意外事件,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构不成犯罪。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