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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审判公开原则?

此文章帮助了27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什么是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也就是把法庭的全过程,除了休庭评议之外都公之于众。具体而言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审理过程公开。法院审理案件的活动?包括证据的提出、调查与认定等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一律在公开的法庭上进行,允许公众旁听,允许新闻媒介采访、报导。

2、审判结论公开即公开宣判。判决书及其据以下判的事实和理由应以公开的形式宣布,允许新闻记者报导,法庭也应向社会公告。

3、审判公开的对象既包括向当事人公开,也包括向社会公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下列三类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贯彻审判公开原则的重要标志: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向社会公布将要审理的案件的案由、被告人的姓名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实行审判公开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2,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乱纪现象。

4,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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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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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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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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