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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是什么,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注意哪些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316人  作者:濮阳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实践中,共同犯罪是什么,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注意哪些事项?请看下文分析。

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可见: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必须对犯罪有同一的故意,即对共同的犯罪有共同的认识。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一人出于故意,另一人出于过失的犯罪行为,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有的直接参加实施了犯罪,有的是帮助,有的是教唆。但他们都是为了共同的目的而实施了犯罪行为。

3,行为人都必须是已达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个犯罪分子所其的作用不同,因此不可能在处罚时简单划一,一律平等处罚。按照所其作用的大小,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人员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4种。

濮阳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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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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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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