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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犯罪,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6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他是指二人以上经共同策划,共同完成的犯罪行为。

二、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

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两个以上的法人;

3、一个以上的自然人和一个以上的法人。

共同犯罪的特征有以下二点:

1、共同犯罪人主观认识上的一致性,是指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要实施某一犯罪行为不是一个人单独实施可以完成的,而要与他人共同配合才能实现犯罪目的,并且共同犯罪人均认识到参与犯罪的人都会因此而对社会造成危害,其意志体现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

2、共同犯罪人客观行为的一致性,是指共同犯罪人均为追求同一社会危害性而为之的彼此间相互联系,配合上的客观行为的一致性。

符合前述条件之一和两个特征的犯罪,可认定为共同犯罪。如夫妻二人共谋划遗弃女婴,构成共同遗弃罪,又如保安与盗窃犯策划,确定在某一时间保安借故离开,保安和盗窃犯构成共同盗窃罪。

对于共同犯罪,应按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定罪量刑。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刑法不以共同犯罪处罚,而是按照他们所犯罪行分别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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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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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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