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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缓是什么意思,被判死缓有哪些后果?

此文章帮助了2420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被判死缓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2年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其适用的前得是罪犯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才有选用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死刑是死缓的前提条件。

二、被判死缓有哪些后果

关于死缓的法律后果或者适用结局问题,有三种可能:一是执行死刑,二是减为无期徒刑,三是减为有期徒刑,三种后果各自必须具备的相应条件是:

1、执行死刑的条件是在2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注意:这里要求是故意犯罪而非一般的犯新罪,也就是说虽然在2年期间又犯了新罪,但属于过失犯罪的,仍不能立即执行死刑。

2、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2年期内只要是没有故意犯罪,即使有一般的违法行为甚至是过失犯罪行为(非故意犯罪的),也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2年期间不但没有故意犯罪反而有重大立功的。需要注意的是:减为有期徒刑是有一定期限范围的,即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内。

注意如果因故意犯罪而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不需要必须等到2年期满,原则上发现故意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即可报请核准执行。而减为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则不然,需要等到两年执行期满之后才可以依法减处。如果减为有期徒刑,该有期徒刑的期限不是从裁定减刑之日计算而是从死缓2年期满之日起计算。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与其他刑罚不同,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折抵2日刑期。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是可以计入执行期的,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能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是不能计入管制执行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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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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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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