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看守所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人脉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的一个业务部门,主要是为刑事诉讼中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服务的机构,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
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看守所分几类
按照《公安部关于看守所等级评定办法》的规定,看守所分为四个类型,即按照本年度内月均关押人数分为特大、大、中、小型看守所。
其中关押1000人以上的为特大型看守所;关押在5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为大型看守所;关押100人以上不足500人的为中型看守所;关押不足100人的为小型看守所。
三、看守所能否使用电警棍
根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不准使用电警棍的通知》要求,在看守所监管工作中不准使用电警棍,在所内提讯人犯的任何办案办案人员亦不准使用电警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