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是否可以接受财物,什么叫危险犯,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46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罪犯是否可以接受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二、什么叫危险犯、如何处理
根据《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危险犯:
1、有自伤、自残、自杀危险的;
2、有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倾向的;
3、有重大犯罪嫌疑的;
4、隐瞒真实姓名、身份的;
5、其他需要认定为危险犯的。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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