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诉讼  >  审判  >  合议庭的评议的内容有哪些,法院如何宣判?

合议庭的评议的内容有哪些,法院如何宣判?

此文章帮助了1526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议庭的评议的内容有哪些

审判长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应当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合议庭评议活动应当制作笔录,合议庭成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并在法律文书上署名。

评议后,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

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5.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

6.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7.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8.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9.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二、法院如何宣判

1.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撤回起诉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2.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3.对于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案件,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依法作出判决时,人民法院对于前案作出的判决,不予撤销。但应当在判决中写明:“被告人×××曾于×年×月×日被××检察院以××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无罪。”

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宣告判决,应当一律公开进行。宣告判决时,法庭内全体人员应当起立。宣判时,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未到庭的,不影响宣判的进行。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刑事案件久审不判,一拖再拖,我国法律对各审判阶段都做了具体的审限规定,一审和二审的审限都是在法院受理后起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再审的审限是3个月,经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只有简易程序的审限最短,是自法院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诉讼一审程序,一审上诉期限,刑事二审程序,刑事二审期限,刑事再审程序,申请再审的条件等刑事审判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