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依据主要有哪些
执行依据,是指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这种法律文书主要包括:
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1.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
2.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3.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执行令;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执行令。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
1.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2.公证债权文书。
二.刑罚的执行机关是哪些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
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
罚金——→原审法院执行(可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
没收财产——→原审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监外执行——→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缓刑考验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
假释考验期——→公安机关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