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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有何特点,如何理解挪用资金数额较大?

此文章帮助了2080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挪用资金罪有何特点

(一)犯罪的客体特征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资金,主要是该单位的处于货币形态的财产,如人民币、外币以及股票、支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证券。挪用本单位物资设备或其他物化财产的,现阶段不能以本罪论处,但这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时也很严重,将来修改刑法时,可考虑将这类行为规定为犯罪。如果行为人将本单位物化财产挪用并予以变现,将变价款交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则其行为在本质上与一般的挪用资金行为完全一致,如其行为同时符合挪用资金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则应以挪用资金罪论处。

(二)犯罪的客观特征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对于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行为人实施了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挪用了本单位的资金,这是构成本罪的最基本要求。“挪用”,顾名思义,是指将资金挪作他用,并且用后即还,行为人在挪用时并没有非法将单位资金占为己有的目的。故而挪用的本质特征是为了取得资金的使用权。具体而言,具有以下特点:其一,挪用不等于借用;其二,挪用行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三,挪用的目的在于取得资金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挪用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走私、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但是,这并不是说,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论挪用数额多少,均必须以犯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以挪用5000元至10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犯罪起刑点亦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执行。此种即是“非法活动型”。

(三)犯罪主体特征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四)犯罪的主观特征

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目的是为了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企图永久占有。至于挪用资金的行为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譬如为了经营办企业,有的是为了解决家庭困难,有的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等等。

二、什么是挪用资金数额较大?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以上就是对挪用资金罪有何特点,如何理解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解答。司法实务中,挪用资金罪容易和挪用公款罪相混淆,我们要掌握好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如果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咨询律师,他们的实践经验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挪用资金罪不同的数额,不同的目的将决定是否属于犯罪及其量刑结果。如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涉嫌挪用资金罪。但是,如果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即有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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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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