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呼和浩特刑事律师  >  刑事诉讼  >  其他刑事诉讼问题  >  怎样提出反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条件

怎样提出反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587人  作者:呼和浩特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样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房租980元,这个诉就是本诉,甲是本诉的告,乙是被告。在诉讼开始后,乙提出要求甲归还因为修房自己所花费的1000元。这就是反诉。法律规定反诉制度,有利于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和促进本诉的审理和解决。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排斥、并吞本诉原告的权利,或者使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失去实际意义。

被告提起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

2.反诉应当在本诉起诉之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起。

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

4.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相互有牵连,例如,原告请示被告按照买卖合同交货,被告反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本诉和反诉的诉讼标的都是买卖合同争议。

5.反诉与本诉应属于同一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对被告提出的反诉,会认真进行审查,凡是符合反诉条件的都会与本诉合并审理。并在审理后,将对本诉和反诉的审理结果和处理意见分别写进判决书中。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条件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零六条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呼和浩特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呼和浩特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制网(中央政法委机关网)法律顾问
执业25年,专注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丰富实操经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呼和浩特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呼和浩特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死刑复核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回避制度,刑事诉讼期间,死刑复核权等刑事诉讼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