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贪污罪?
所谓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具体分析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贪污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所有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构成贪污罪,因为贪污罪有主体上的限制,贪污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什么是国家工作人员呢?根据我国《刑法》第93条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指的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司法解释中还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产的,以贪污罪论处。而即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如果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视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处。
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主观上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没有想要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是暂借并且之后返回,则不构成贪污罪。
二、贪污罪的数额是多少?
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以及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知道,要构成贪污罪,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否则不构成犯罪,而仅仅是违法行为。具体来说,个人贪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便构成犯罪。5000元以下贪污的,若情节较轻的,不以犯罪论处,可以由单位作行政处分。但是情节较重的,应以犯罪论处。
三、贪污要判多少年?
贪污罪的刑期跟贪污的数额紧密相关,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之规定,可以归纳如下:
1、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如果个人贪污不满10000元,并且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但要进行行政处分。
3、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 个人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的数额是多少,贪污要判多少年等问题的解答。事实上,在进行贪污罪的判罚时,不仅需要看贪污的数额,还要看是否已经退赃,也要看其是否有其他立功等情节,才能够具体判定。因此,单看数额来确定刑罚是把问题简单化了。如果有具体影响量刑的情节,不妨向专业的刑事律师请教,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或对当事人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