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遗弃伤病军人罪
(一)遗弃伤病军人罪的概念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遗弃伤病军人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战场救护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场上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的对象必须是我方的伤病军人。如果是受伤的俘虏,则不构成遗弃伤病军人罪。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军人之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各级指挥人员、救护人员及其他实施遗弃行为的军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遗弃伤病军人的行为将会造成伤病军人失去救护机会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二、遗弃伤病军人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遗弃伤病军人罪,遗弃伤病军人罪如何量刑?看过本文,您就明白。在战场上遗弃伤病军人的行为,伤害广大官兵的感情,削弱他们的战斗意志,损害部队的战斗力,最终妨害我军的作战利益,必须为刑法所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