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有何不同,招摇撞骗罪判多少年?
此文章帮助了50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9条中规定,指的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
从该罪的犯罪构成上看,招摇撞骗罪区别于我们日常概念中的招摇撞骗,这是因为:
1、 在客观行为上,行为人进行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
2、 所谓招摇撞骗,在该罪指的不是泛泛地利用假冒的身份或职位到处炫耀并进行种种欺骗,而是特指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假冒身份。
3、 在行为主体上,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具有特定职位的上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在主观目的上,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是以故意骗取非法利益为最终目的。
二、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有何不同?
两罪看起来都属于诈骗,但是从我国《刑法》规定来看,招摇撞骗罪对行为对象、犯罪行为方式以及骗取的内容等方面上与诈骗罪都有不同程度上地差别。
1、在行为对象和骗取内容上,招摇撞骗骗取的利益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诈骗罪的行为对象仅包括财物和财产性利益。比如说,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可以利用某种特定身份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某种荣誉,而诈骗罪不能。
2、在行为方式上,招摇撞骗罪必须是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利益;而诈骗罪并不限定于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即可。
3、如果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如达到20万元以上,从刑罚与罪行相统一的角度来说,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即处以诈骗罪。
4、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这是我国《刑法》第279条第2款明确规定的,属于招摇撞骗罪的从重情节。这是因为冒充人民警察这样的特殊身份,给人民警察职业荣誉造成伤害,性质较为恶劣。
三、招摇撞骗罪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279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由此看来,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有两档,一档是情节较轻的,在3年以下;另一档是情节严重的,在3至10年的法定幅度内量刑。
以上就是关于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有何不同,招摇诈骗罪判多少年等问题的相关探讨。事实上,招摇撞骗罪中利用特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种特定的身份和职务来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普通老百姓往往会基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而受骗,损失惨重。因而加深对这类犯罪的认识,有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情节方面有疑问的,甚至深受其害的,建议不妨直接向专业的刑事律师咨询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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