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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通信自由罪如何量刑?

此文章帮助了467人  作者:黄石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概念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作为犯罪对象的信件,不仅包括私人间的信件,而且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发给公民个人的信函。但是,非法隐匿、毁弃、开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之间来往函件的,不构成本罪。以上就是对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到底侵犯通信自由罪如何量刑的介绍,希望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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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该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的住宅。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如何为认定“住宅”?一般而言,供人居住和生活的场所都应视为住宅,其范围,有院墙的以院墙为界,没有的或公寓楼群,则以居室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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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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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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