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公共安全  >  破坏交通工具与设施  >  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几年

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几年

此文章帮助了434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不谨慎,无意中造成交通工具的破坏。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专家提示,如果是交通运输人员在驾驶交通工具中违反规章制度,过失引起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重大事故,虽危害了交通运输安全,也不构成本罪,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这一点要特别注意。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几年?看到此处,相信您已经非常清楚了。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破坏交通工具罪最重要的一点是正在使用的、用于交通用运输的交通工具。即使是个人所用的私人轿车,只要是危及公共安全,危及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都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而破坏交通工具只要达到足以使之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既遂,应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电力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犯罪构成和量刑标准等专业法律知识!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