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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如何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364人  作者:达州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一)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概念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对出版物的出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动机有的是为了牟利,有的是为了出名,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只对出版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什么是“情节恶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指行为人动机卑鄙,刊载的内容歪曲了历史或者纯粹是谣言,刊载的内容污秽恶毒,或者是多次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等情形。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的,不成立本罪。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如何处罚的说明、分析,希望能够切实帮助到您。

达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区分间谍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有犯罪的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是间谍组织而认为是一般组织从而予以加入,事后发现是间谍组织又主动退出;或者不知是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派遣的任务而接受,当发现自己所接受的是间谍组织所派遣的任务时拒绝执行的,都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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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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