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票据诈骗罪
(一)票据诈骗罪的概念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票据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六种行为方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票据诈骗罪如何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票据诈骗罪须由故意构成,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例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不构成犯罪。以上就是对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如何处罚,判几年的介绍、说明,希望您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