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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何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691人  作者:德州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概念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对于什么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文章开篇已经解释过,此处不赘言。

2、犯罪客观方面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行为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里的捏造是指凭空编造;散布是指以各种方式在公众中宣传、扩散其捏造的虚假事实。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何处罚

个人犯本罪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必须是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比如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没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以本罪论处。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何处罚?看到这里,相信您已经十分清楚,那么希望上面的介绍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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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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