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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正确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101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体现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属于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正确认定

(一)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虽然有欺诈因素,但一般限于产品质量方面,毕竟是一种经营活动经济行为,而诈骗罪本身不是一种经济行为,是为了骗取财物。

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而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从犯罪目的来看,本罪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而诈骗罪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罪数形态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实施本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什么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正确认定?看过本文,您就清楚。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比如对于作为犯罪目的的“非法牟利”难以清晰把握,还可以找一位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仔细解释,同时帮您出出主意,两个人的点子总是比一个人要多。您所认为的大问题,在律师看来或许很好解决。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为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明知。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者受他人欺骗等完全客观原因导致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出于过失,则行为人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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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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