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体现为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属于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生产伪劣产品罪怎么判
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确立,需要把握好下面几点:第一,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至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在所不论;第二,只有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才可能构成本罪,否则不以本罪论处;第三,刑法对本罪的客观方面行为做了列举式规定,例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等,不能超出所列举的行为去认定。以上就是对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伪劣产品罪怎么判的介绍,希望您感到满意,如果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刑事律师,他们一定会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