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指什么
(一)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而仍故意为之。
二、挪用资金罪怎么判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把握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界限,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挪用的资金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第二,实施挪用公司、企业的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权便利。数额没有达到较大以及不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的,不以本罪论处。以上就是对挪用资金罪指什么,究竟挪用资金罪怎么判的介绍、说明,希望您能够感到满意,并对您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