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侵犯财产  >  其他侵犯财产犯罪  >  敲诈勒索罪如何处罚,如何认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罪如何处罚,如何认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

此文章帮助了70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敲诈勒索罪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目前,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二、如何认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是行为犯,并以敲诈勒索数额达到法定之“数额较大”为构罪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数额较大”起点为1000元至3000元。敲诈勒索不属于结果犯,也就是说不以勒索实现为要件。

也就是说他人是否确实产生恐惧并被迫交付财物,不影响本罪的认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如果其威胁或要挟手段尚未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如果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的,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小的,不以犯罪论处。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务的行为。我们应了解,发出威胁的方式,既可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表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人转达,这些都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敲诈勒索罪量刑及立案标准、构成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等相关法律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