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都有徇私情形。但两者也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则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司法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前者破坏了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政制度,后者侵犯了国家的司法制度。
3、徇私的目的不同。前者是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后者则是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4、客观行为表现和量刑根据也是不同的。
另外,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在一定情形下也可以转化为受贿罪的主体。
二、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客观上可能把无罪的人判作有罪、轻罪判重罪,但与诬告陷害是有区别的:
1、犯罪的主体不同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客体不同
徇私枉法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3、犯罪的客观不同
徇私枉法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权对无罪之人进行追诉、把无罪的人判作有罪、轻罪判重罪,其行为一定与职务活动有关;而犯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加以告发,与行为人是否担任职务或担任何种职务无关。如果司法工作人员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而是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则不能构成徇私枉法罪,而只能以诬告陷害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