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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放纵走私罪,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352人  作者:大同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放纵走私罪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放纵走私罪的犯罪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海关工作人员。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的管理制度。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违反海关监管法规的走私行为而故意放纵。徇私情、私利是本罪的动机,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的法定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即:

(1)行为人具有徇私舞弊的情节。徇私是徇私情、私利以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包括“谋取本单位私利”。

(2)行为人实施了放纵走私的行为。所谓走私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行为。

(3)放纵走私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二、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放纵走私犯罪的。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这里的累计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放纵走私的行为没有得到依法处理,那么行为人每次放纵走私行为所致使国家损失的关税和其他税款都应累计相加。相加到10万元以上的,就应依法追究。

(3)3次以上放纵走私或者1次放纵3起以上走私行为的。

(4)因收受贿赂而放纵走私的。

构成放纵走私罪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特征要件,否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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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犯罪当中,如何认定渎职行为与所发生的后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因为渎职行为往往隐藏在严重后果背后,不是引起后果的直接原因。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甄别渎职行为与严重后果的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渎职罪的焦点,也是刑事律师辩护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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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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