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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指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如何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50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但破坏特定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应依规定处理。

(二)客观要件。毁灭或者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否则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三)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四)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分一下两个幅度:

(一)犯本罪情节一般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1、“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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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务的行为。我们应了解,发出威胁的方式,既可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表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人转达,这些都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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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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