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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适用缓刑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4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数罪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

对于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按照数罪并罚原则被决定执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否适用缓刑问题,在实践中颇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缓刑是适用于情节较轻,悔罪表现好,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而一人犯数罪,说明其社会危害性大,不能轻信其不再危害社会,不应适用缓刑。另一种观点认为数罪并罚可以适用缓刑,既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3年以下,又具备其他适用缓刑的条件,当然可以适用缓刑。

鉴于刑法中未作出数罪并罚不能适用缓刑的规定,那么,立法的原意并不排斥数罪并罚适用缓刑,缓刑当然可以适用于犯数罪但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只是在适用缓刑时应该考虑数罪的总和刑期为多少。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在3年以下,又有悔罪表现等条件,可以适用缓刑。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在3年以上,而决定执行的刑期在3年以下,那么在适用缓刑上就应从严掌握。

二、适用缓刑要注意什么

缓刑制度作为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适用的好坏影响到刑罚的严肃性。在审判实践中要注意:

(一)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的不构成犯罪或罪行轻微案件,应当依法作出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不能用宣告缓刑代替免予刑事处分。

(二)不能把被告人具有某些从轻情节,但其犯罪程度应在3年以上量刑的犯罪,为了能适用缓刑,把刑期降到法定刑以下,造成重罪轻判;

(三)不能把犯罪手段较恶劣,但在民事方面赔偿较好的罪犯适用缓刑,以免造成以罚代刑,在社会上留下“以钱赎罪”的不良影响。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缓刑考验期并不代表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免除刑罚。是否执行原判,取决于他在考验期的表现,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没发现未判的漏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的,期满后原判的刑罚才能不再执行。否则,需根据情况,执行原判决或重新审判。因此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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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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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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