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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广西南宁市中院对“副教授”精液治疗涉强奸案,做出了终审判决,马林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48岁的马林是广西第一附属医院的“副教授”,开始在化疗科工作,后来被调到院办。其本人利用自己的精液、酒精、去炎松软膏、红霉素和生理盐水组成的独家秘方,为人免费治疗妇科病。
2010年8月,马林的朋友赵某让马为自己的女友彭某(化名)治病。以两次治疗后,同年8月25日,马林在工作室为彭某进行按摩治疗。彭某表示,她在治疗后起身上厕所,发现阴部除有黄色药膏外,还有乳白偏黄像精液的液体,便质问马某是否对其性侵,遭否认。此后彭某报警。
二审判决称,马林让彭某躺到自制的治疗床上后,以给彭某的阴部按摩治疗为由,欺骗彭某并强行将其精液放进彭某的阴道内,强行对彭某进行猥亵。次日马林被公安人员抓获。经DNA检验,彭某的阴道分泌物中被检出其精斑。
去年7月,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马林有期徒刑4年。二审法院认为,马林无医师执业资格无证行医,利用被害人到其心理咨询室就诊治疗的机会,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欺骗手段强行对彭某进行猥亵,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