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证据有哪些特点
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
1、证据的关联性,又称为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从而使其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正是由于证据的关联性,才使证据具有证明力。
2、证据的合法性,又称证据的法律性,是指证据必须具有法定的形式、由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的合法性又被称为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或可采性。
3、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证据的合法性特征表明:
1、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
2、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具有合法的来源。
3、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法院如何进行刑事调查取证
在一般情况下,应当严格遵循现行规定,不主动调查取证。通览《民事证据规定》可以看出,此司法解释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从职权探知主义向辩论主义转型的立法动向:
无论是该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修改还是对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限缩解释,都大大限制了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而该规定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强化以及新增的释明权制度等,都是辩论主义的具体体现。
辩论主义意味着只有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出的事实,并经辩论才能成为法院判决的基础。因此,在该司法解释没有修改之前,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主要依据当事人提供并经过质证的证据作出裁判,而不应当在该规定之外行使调查取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