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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61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贷款。所谓贷款,是指贷款人 (我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币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才能构成本罪。这里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以及其他规定了有关信贷管理内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2、贷款的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3、必须是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4、行为人违法向关系人贷款的行为,必须造成了较大损失。造成较大损失这一结果,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特殊主体,只限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是出于过失的心理态度,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二、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有哪些

(一)贷款数额巨大;

(二)超越权限和规模发放贷款;

(三)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发放贷款;

(四)不按规定核保即发放贷款;

(五)不进行贷后跟踪和检查。如果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即使自己经办的贷款业务给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但不构成刑事犯罪。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企业因资金问题向民间借贷非常容易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借款到期,偿还顺畅,则相安无事。一旦资金出现问题,无法保障按时还款,则很有可能被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此,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为案件定性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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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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