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侵犯人身  >  刑讯逼供  >  什么叫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

什么叫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610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叫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按照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定案,又往往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因此又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刑讯逼供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二)客观要件。刑讯逼供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也就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四)主观要件。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三、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区别?

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根据我国刑法,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区分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时应注意:

(一)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二)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故意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

(三)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不仅限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四)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负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讯职责或协助进行审讯的司法工作人员;而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刑讯逼供罪,以及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的简单介绍。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法律界限不是那么明显,但是由于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不一样,因此两者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如果您不幸遭遇了刑讯逼供,最好可以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律师一定会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为您处理这类案件。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在我国,刑讯逼供是被明文禁止的行为,但在实践中,为了能早破案,刑讯逼供普遍存在。如果遇到了刑讯逼供,受害者一定要保存相关证据,请律师介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罪的立案及量刑标准,被刑讯逼供怎么办,如何申诉等遭遇刑讯逼供时适用的法律知识!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