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其他刑事问题  >  刑罚种类  >  终止难民身份一定是驱逐出境的前提条件吗?

终止难民身份一定是驱逐出境的前提条件吗?

此文章帮助了401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驱逐难民出境

驱逐出境指的是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有权将违反本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驱逐离境。

根据难民公约规定,国家如驱逐难民应遵循两项原则:

(一)除因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理由外,不得将难民驱逐出境。即使因此理由驱逐也应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判决,并给予难民一个合理的期间,以便取得合法进入另一国家的许可。

(二)除非有正当理由认为难民足以危害该国安全,或者难民已被生效的判决确认犯有特别严重的罪行,从而构成对该国社会的危害,该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由于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边界。

二、终止难民身份是驱逐出境的前提条件吗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近日公布了一个上诉案。上诉人James G。 Gavin于1994年10月20日以难民身份入境美国;1996年5月将身份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1996年12月犯有盗窃罪;1999年4月,开始对其实施驱逐出境程序,并指控其有道德犯罪。James G。 Gavin不服原判决,认为根据移民国籍法案的207(c)(4)条款,自己的难民身份并未终止,不应该因犯罪原因适用驱逐出境程序,因此提出上诉。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否决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

移民国籍法案的条款的规定,如果司法部长判定外籍人士在入境时不符合移民国籍法案的101(a)(42)条款规定的难民资格,可以根据指定的法规,终止该外籍人士(及其配偶和子女)的难民身份。终止难民身份不一定就是驱逐出境的前提条件,因此,可以在终止外籍人士的难民身份前,对其实施驱逐出境程序。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与其他刑罚不同,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折抵2日刑期。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是可以计入执行期的,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能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是不能计入管制执行期的。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介绍什么是死缓,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死刑复核程序,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的期限,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适用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