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北大学子勒死11岁男童埋尸敲诈,杀人后敲诈如何判刑

北大学子勒死11岁男童埋尸敲诈,杀人后敲诈如何判刑

此文章帮助了51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北大学子勒死11岁男童埋尸敲诈

被告人连勇,30岁,出生于山东聊城,北京大学自考本科生。2010年11月14日中午,连勇至昌平区某村寻找住所,被正在跑闹的11岁男童小华(化名)撞了一下。连勇遂将小华骗至其暂住地,将小华勒死,将尸体装箱,并与次日早上将尸体埋掉。后连勇又用手机向小华家人勒索15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辩护人认为,本案是由于被告人在事业及感情方面长期受挫所引发的,具有一定特殊性,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连勇因不能正确处理本人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无端迁怒于他人,故意非法剥夺年仅11岁的小华的生命,致人死亡,后又利用被小华亲属寻子心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小华亲属勒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连勇将在生活中遇到挫折而积累的消极情绪,无端迁怒于无辜的被害人,并实施杀人行为,其行为在动机方面毫无正当性可言,因此对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杀人后敲诈如何判刑

2011年7月21日,法院判决被告人连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连勇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连勇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连勇未表示是否上诉。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