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交通肇事弃车逃逸五年后自首,法院该如何判刑
2002年4月26日,被告人山东省蒙阴县司机张某驾驶鲁Q61466大货车行至105线2055KM遂川巾石下坡路段时堵车,后在放行时与一辆大客车相刮,继而又与同向行驶三辆摩托车相撞,最后又撞在同向行驶的大货车车尾,造成7车损坏、2人死亡、5人受伤。事发后,被告人张某弃车逃逸。经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06年11月27日,逃逸5年的被告人张某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遂以交通肇事罪将被告人张某公诉至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
2007年4月17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