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局长为侵占公款杀人
被告人王某原为云南省凤庆县营盘镇邮电支局局长。王某因嗜赌欠下大笔债务,多次挪用邮电局资金。2007年1月,王某又萌生了将邮政支局营业员李某1杀害,占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但造成李某携款潜逃的假象。2007年2月11日,在“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汇到营盘,段某帮忙办卡已经成功后,电话通知穆某准备动手。王某以春节前要发放奖励金为名与被害人李某1到营盘信用社将该款取出并存放在自己家中。13日,王某、穆某、刘某、鲁某策划杀人劫款的细节。2007年2月14日,刘某将王某从238000元奖励金中拿出的35000元人民币汇出后在营盘邮政支局附近等候时,鲁某打来电话称时机成熟。于是刘某叫上穆某从营业室后门进到营业室内,声称刚才汇款的卡号有错,在营业员李某接过汇款凭据检查时,刘某跟穆某联手杀害了李某1。王某随即进入营业室内将刘某汇出去的35000元钱以及当日营盘邮政支局汇兑剩余现金等财物窃走,之后他们将赃物交给被告人鲁某藏匿。案发后李某2明知王某等人杀害李某1,也明知鲁某帮其保管财物,在被公安机关询问时,却作了假证。
2007年2月14日、15日,段某将汇到其所办的邮政储蓄卡上的35000元钱取出,后又将32500元交给其妻何某,并告知该钱是帮王某取得的,王某现因该事已被抓,何某又将赃款拿到其二姐家藏匿。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罚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贪污罪、盗窃罪、挪用资金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穆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段某犯盗窃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鲁某、何某犯包庇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缓刑。
一审宣判后,王某、穆某、刘某、鲁某均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