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奖励遭拒敲诈公司
2009年,江苏省无锡市某电梯公司员工被告人高某因成功办理高新技术专利转让事项而向公司索要奖励,未果,故心生不满。同年11月,被告人高某经过谋划,向公司邮箱发送了“关于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掌握公司虚假材料”的一封邮件,以期敲诈“封口费”138000元。事后,公司报警,被告人被抓。
敲诈勒索罪怎么量刑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数额巨大的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经查,被告人高某患有艾滋病,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后将依法量刑。
2010年5月17日,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