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村支书最大贪污案
被告人陈某自1984年开始担任赤花村支部书记,已有二十几年。自2003年陈某开始经常赴澳门赌博,因赌博需要巨额资金,陈某也开始侵占村里财产。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陈某与赤花村财务人员卢某、黄某1、黄某2等居委会工作人员,陈村镇城乡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阮某、梁某等人,虚构房屋17间,虚增补偿的房屋间,骗取政府征地补偿款共519多万元。同时,陈某还伙同卢某、黄某2等人还通过虚构房屋、厂房、花棚拆迁项目等方式,侵占赤花资产管理办公室及赤花社区股份社资金共1969多万元。
贪污会被判多少年
2009年1月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陈某等10人贪污、侵占案。法庭判决陈某、卢某、黄某2犯贪污罪、侵占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人分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案是顺德最基层的最大贪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