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上做手脚骗得钢板
王某是某企业的监磅员,对厂里进出车辆和货物过秤。卓某是王某的好朋友,多次找王某帮忙,想在称上做手脚,王某都婉言拒绝。2009年9月,卓某再次找到王某,说称平房里面要是装上个东西就可以,不需要王某动手脚,只要给他留个门即可,赚钱了也不会亏待王某,因为是朋友,多次提起此事,王某也不好拒绝。
正好有一天,王某刚刚过完称,告知卓某开门开着,卓某安装好东西,告诉王某钢板过磅时只能过电子磅,不要过手动磅,否则前功尽弃。2009年10月9日,根据卓某的安排,田某前来买钢板,在卓某教王某的称重方法下,钢板比实际重量轻了12吨。厂里的一名负责人当场发现蹊跷,重新过了手动磅,报了警。
职务侵占罪未遂怎么处罚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须结合犯罪未遂、王某自首等情节进行判决。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田某、卓某、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和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