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骗钱近37万
2004年11月份,被告人蔡某在认识了做承包建筑工程生意的郑州市人王某后,谎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干休所副所长及其印刷厂法人代表,以印刷厂要扩建盖厂房,可以让王某公司承建,共诈骗王某现金36。9万元。2007年9月13日,被告人蔡某被公安人员抓获。但王某的36。9万元已被蔡某挥霍得只剩45700元。现赃款4570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王某。
诈骗罪如何量刑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人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蔡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