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大股票诈骗案告捷
1999年,被告人陈金(女)从福建省商业学校中专毕业,后于2006年应聘进入到福州市天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员工,并开始对股票咨询业务有一定的了解。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被告人陈金出资先后成立了成都搜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恒利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也称福州金算盘公司)、重庆新盈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速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也称云南财富通公司)四家公司,并通过异地办公的模式在福州、济南租赁办公室,先后纠集、招募40余名员工,逐渐形成了以陈金为首的诈骗团伙。据悉,陈金负责办公地点选择、人员招募、联系广告和收取赃款;业务总监曹冰婷负责对业务员进行业务培训、传授诈骗方法、发放“工资”和“提成”,并将公司通过电视广告获取的股民电话号码提供给各业务组实施诈骗;陈金的表弟赖成斌作为“升级部”负责人,负责“升级”业务,冒名与股民进行联系;陈金的丈夫郑庭安,负责协助陈金对账、支付工资和用银行卡到银行提取赃款,并转存到陈金的个人账户上;陈金的妹妹陈玉负责“客服部”;业务主任杨莲花、刘超、苑司允等人负责将股民的电话号码发放给业务员,配合业务员对股民实施诈骗;业务员则负责在公司办公地点与股民进行电话联系,并按传授的诈骗方法对股民实施诈骗,业务员和业务主任还要配合升级员作“升级”业务,并按公司规定的提成比例,对赃款共同实施分赃。2009年7月,湖北股民李先生在某卫视证券节目里看到“专家”讲解股票,并提供以400开头的免费服务电话称能够提供涨停股票,后李先生拨通电话,对方称是山东新盈利投资公司,可以提供股票信息,每个月赚到5至10个百分点,李先生按照要求缴纳入会费3880元,并在该公司推荐下购买一支“华丽家族”股票,在购买该股后从中获利。随后,对方公司先后以升级费、高端会员费、保密费等为由先后要求李先生汇款共计21万余元。无奈,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5月,被告人陈金等42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悉,被告人陈金等人于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先后骗取全国各地股民钱财400余万元。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因案情复杂,检察机关将陈金等42名被告人分成4部分移送法院起诉,并在开庭审其间依法申请补充侦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陈金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意思,公司提供的软件及服务都是真实的,且公司也是有相应资质的,认为本案应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而非诈骗罪。
2012年3月15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金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分别判处其余8名成员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金、杨莲花2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2012年4月13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在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地位、退赔情况、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后,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尤文妤等33人有期徒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