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小伙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女网友,诈骗罪如何量刑
2010年3月,80后被告人田某某因诈骗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本是农民的被告人田某某冒充某机关工作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法院工作人员等身份,通过网络聊天先后骗取宋女士、柴女士及王女士信任,以找工作需要活动资金、购买汽车手头资金短缺、父亲住院、做生意缺钱等理由先后骗取人民币共计156200元,均被其用于赌博、打游戏给挥霍掉了。2011年11月7日,被告人田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田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被告人田某某退还柴女士300元。
检察机关遂以诈骗罪将被告人田某某公诉至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某虚构身份诈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严惩。
因此,魏都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