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多种犯罪活动终落网
被告人袁祚权从2000年以来,纠结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该组织在袁祚权等人的领导下,采用暴力手段,垄断了三条客运线路、奉节县的殡仪礼乐演出市场、顶木市场等行业,还通过开赌场放高利贷等方式大肆敛财。另外,该组织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买卖爆炸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袁祚权等22人涉黑案。
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祚权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成员基本固定,有明显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具备组织特征。该组织通过垄断市场,强买强卖,开设赌场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并部分用以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具备经济特征。该组织实施了多起故意伤害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非法拘禁、垄断市场,强买强卖,具备暴力性、胁迫性、有组织性的行为特征。该组织的存在,造成奉节县部分区域的废旧收购行业、部分客运线路、部分区域殡葬礼乐行业遭受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具备危害性特征。以被告人袁祚权为首的犯罪集团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1年2月2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等九项罪名合并判处被告人袁祚权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余21名“涉黑”成员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袁祚权、罗忠满、骆永健、郭世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江经济损失合计83458.2元,被告人袁祚权、丁勇、李先海、柳培凯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治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合计46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