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收保护费不成砸毁财物,寻衅滋事罪减轻处罚的情节

收保护费不成砸毁财物,寻衅滋事罪减轻处罚的情节

此文章帮助了34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收保护费不成砸毁财物

2010年10月2日晚上,万年县年仅17岁的被告人方某来到同县上坊乡陈某(另案处理)家里玩,得知陈某在某游戏店赚到了钱还想邀方某一起去砸游戏机店。考虑后,方某同意了陈某的做法,两人便于19时30分许携带砍刀来到了王某的游戏机店,持刀砍坏了6台游戏机,价值共计10260元。半小时后,两人再次来到该游戏机店,威胁店主交纳每月3000元保护费,未得逞。

3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方某再次与陈某纠集在一起,陈某提议向游戏机店店主李某收取保护费,李某不同意就砸店。后两人又纠集了来陈某家玩的被告人刘某一同前往去和李某谈收保护费之事。三人来到李某的游戏机店后以没有吃饭为由向李某索要每月3000元钱而未得逞。此事并未作罢,决定没面子的陈某纠集了方某、刘某于当晚20时许,携带砍刀对李某的游戏机店进行了打砸,致6台游戏机损害,价值共计15780元。

寻衅滋事罪减轻处罚的情节

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以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刘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方某、刘某起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鉴于两被告人能当庭自愿认罪,又属本案的从犯,具有积极的悔罪表现,且被告人方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

2011年4月22日,万年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刘某各有期徒刑七个月。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