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组成的黑社会团伙被破获
被告人秦某系“90”后小青年,却不务正业,纠结了一帮80、90后的小青年在河南省安阳组成了一个人数较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从2009年年底以来,多次实施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替人打架、镇场收取佣金、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的两名领导者秦某和王某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数罪并罚时怎样量刑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和秦某组织成员多次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安定,对被害人实施人身、经济上的损害,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惧,致使被害人内心恐惧无法正常生活。王某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和强奸罪(未遂);秦某的行为分别构成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强迫卖淫罪和盗窃罪。
2010年10月27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秦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强迫卖淫罪和盗窃罪,并与其所犯前罪数罪并罚后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对该团伙另一组织领导者王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奸罪(未遂)数罪并罚后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