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贩卖毒品团伙被查获
被告人崔昌贵、郑公社从2006年开始成立了一个制毒贩毒团伙,该团伙成员众多,并在制毒贩毒过程中分工合作,制造、运输、贩卖冰毒和麻古137千克,生产K粉382千克。2009年4月初,省公安厅将案件移交漯河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并将该案确定为“2·26”专案。后该团伙被查获归案。
运输、制造毒品罪如何量刑
2010年11月22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2·26”特大制作、运输、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崔昌贵、李占勇、杨林渠、赵建东、刘文涛、于四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梁连成、郑公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李昌茂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严伟雄、官文聪等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无期徒刑等不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