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军区领导旗号到处行骗
2001年5月初北京石景山八大处附近,被害人柳某见到了经人介绍并声称可以帮助儿子上军校的南京军区领导的养女江苏女子李月兰。被告李月兰答应可以让被害人柳某的儿子上军校,被害人先后给了被告人10万元整,结果儿子上军校的愿望也没有实现。被告人又先后以能帮李某、张某孩子上军校、帮华某调动工作为名诈骗人民币43。6万元。后经证实,被告人原来只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江苏省农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诈骗罪如何判罚
审理法院认为,李月兰谎称能够帮助被害人亲属上军校、调动工作来收取钱款,但并没有兑现承诺,并将被害人给予的钱款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以诈骗罪论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