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打劫理发店
2010年3月,孙某、李某合伙进入陈某某的理发店内,利用暴力和威胁手段,劫取陈某某现金1000余元,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以及银行卡等财物,并迫使陈说出了银行卡的密码。李某持卡到银行取款时,孙某趁陈某某无法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如何数罪并罚
孙某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李某涉嫌抢劫罪被公诉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强奸罪,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
最终,法院以孙某犯抢劫罪、强奸罪、李某以抢劫罪分别被延庆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