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杀害网友
2005年,网名“秋的别馆”的被告人杨某通过网络聊天结识被害人雷某。由于两人聊天比较投机,很快熟识成为好朋友。遂后,被告人杨某向被害人雷某吹嘘投资经商高回报使得受害人心为所动,并先后给被告人杨某汇钱148020元。
2007年初,被害人看到投资无回报的情况下,亲自跑到云南省找到被告人索要投资,不想二人为此发生争执,被告人用被害人身上的围巾将其勒死。事发后,被告人杨某搜拿到被害人的手机,用它给雷某家中发信息,要求汇款至自己的账号。
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2007年11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判令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雷某家属经济损失76892万元,所得赃款148770元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决后,被告人杨某以量刑过重不服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2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