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欺压相邻为非作歹,怎么追究涉黑犯罪的刑事责任?

欺压相邻为非作歹,怎么追究涉黑犯罪的刑事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7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欺压相邻为非作歹

2001年下半年,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周某先后承包了汉口璇宫饭店KTV、“楚江”KTV,并纠集被告人杨某、章某为其承包的宝岛风情夜总会出资入股,担任股东、经理,并负责经营。同时,为招揽生意,被告人周某向出租车司机发放该场所拉客的“名片”,并当场兑现高额回扣作为奖励。

2004年下半年起,该团伙花费50余万元陆续承包、控制了鑫鑫阳光夜总会、中储宾馆KTV、奥丽维亚音乐城、七星KTV、瑞丽休闲会所、龙抬洗浴、御龙洗浴、天缘酒吧、四星宾馆KTV、双鲸楼酒店KTV、金色之夜KTV、利济宾馆KTV、新金茂夜总会、新金茂酒店桑拿部、潮汕宾馆桑拿部、临江饭店KTV等19家娱乐场所,并采用相同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并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被告人周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王某1、韩某1、吕某、谭某、魏某、张某1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张某2、李某、陈某1、陈某2、肖某、廖某、韩某2、熊某、王某2等人为积极参与者。据悉,该组织于2002年至2006年非法获利达500余万元。

其中,周某个人获利117万余元。该组织还涉嫌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容留卖淫罪、寻衅滋事罪28起犯罪,共造成1人重伤、4人轻伤、多人轻微伤。2006年4月,周某团伙的相关案件引起警方重视,后公安机关于2006年6月将被告人周某等人抓获归案。

怎么追究涉黑犯罪的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遂以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容留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将被告人周某等人公诉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2008年1月9日,江岸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