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法律意识淡薄当街抢劫
2008年11月,被告人小燕(17岁)在网上认识了的小雪(15岁)和莎莎(16岁)。由于三人境遇相同,到处游逛,一拍即合结成帮派“闪电帮”,天天一道出入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当三人囊中羞涩时,共谋“弄些钱”来。2008年11月29日下午,三人在会泽县城抚军街北段和东直街,先后殴打被害人某女和小艳,抢走手机两部和现金45元。同年12月24日,三人在会泽老街上玩耍,试图殴打小梅并抢走100元钱,后小梅趁机逃跑。三人则又拉着和小梅同行的小玉继续殴打。
抢劫罪如何量刑
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燕、小雪、莎莎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相威胁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三人属共同犯罪。鉴于三被告人属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大,为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以促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对三人可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判处小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小雪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莎莎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